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2-19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市地税局“提醒谈话”成为监督常态

  本报讯 茂名地税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六个层次”谈话模式,形成“四个机制”巩固谈话效果。加强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常态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建立小问题“三早”工作机制
  建立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一是早发现,就是围绕“六大纪律”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述职报告、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二是早提醒,就是各层级针对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干部提任等重要环节、日常教育等开展的普遍性教育提醒;三是早纠正,就是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多种方式防止小错变大错。
  
  推行“六个层次”谈话模式
  2015上半年,先行在高州局试点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探索形成“六个层次”提醒谈话模式,其经验做法被《广东地税信息》采用推广,下半年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行“六个层次”谈话做法。一是主要领导全面谈。结合税收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三纪”教育培训班等,对全体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利用局务会议、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重要时间节点、干部履新任职、下级“一把手”监督等会议,对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作谈话提醒。二是班子成员对口谈。对分管部门、挂钩单位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谈话提醒。三是基层单位经常谈。强化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通过周会或早会的形式,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同志式、平等式的面对面推心置腹的交谈,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八小时以外”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和风险。四是干部职工自己谈。通过写心得体会、例会交流感想等形式进行自我“心灵对话”,让干部职工敞开心扉,敲响心灵的警钟,互励共勉。五是监察、人事、党办联合提醒谈。根据来文来电、来信来访、内外审计、执法检查、兼职监察员报告、特邀监察员暗访等渠道获取的信息以及班子成员在开展谈话后反馈的信息,对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对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者纪律的,及时进行查处。六是跟踪问效回头谈。及时对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梳理、汇总,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各单位负责对问题清单进行限时整改销号,避免小节问题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对思想行为照旧的同志,纪检监察及时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并定期不定期回访谈话。
  
  形成“四个机制”巩固谈话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清单管理机制,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列入各级党组和“一把手”主体责任清单,并对实践情况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台账管理机制,将实践“四种形态”涉及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关文书材料进行留存,并定期汇总分析;三是建立健全情况报告机制,下级党组和纪检组定期向上级报告实践情况,上级加强监督和指导,防止工作偏差;四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增强纪检干部“三种能力”
  运用好“四种形态”谈话提醒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需要提高“三种能力”:一是具有更加严实的全面执纪能力,结合地税队伍管理实际,主动适应“四种形态”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多种手段、多种方式综合处理各类苗头问题的能力;二是不断增强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通过定期走访、暗访检查、内部审计、专项监察等途径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在处置问题上,按照“四种形态”内在逻辑,严格区分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性质类别和轻重缓急;三是提高组织协调能力,选准用好纪检干部,敢于管严看住干部队伍,善于督促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还善于在监督执纪、纪律审查中整合有效资源,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
  探索开展谈话提醒一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共开展谈话提醒2363人次,其中对科级干部谈话提醒282人次,通过引导检查、推动整改,有效化解一批苗头性、风险性问题,今年1至10月收到信访来电举报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2件次。
  (姚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