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1-03期 第A2版:要闻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次会议

通过《茂名市高州水库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记者杨海云
  本报讯昨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成华,副主任梁昌灿、邓永明、马学友、潘华,秘书长杨雄及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刚强,副市长梁罗跃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立法咨询专家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茂名市高州水库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同志分成两组对该条例草案作了审议发言。与会同志认为,《茂名市高州水库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主要有以下特色:精准定位,突出我市地方立法的特色;注重立责,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突出保护,通过立法让群众得到实惠;直面问题,从制度设计层面对症下药;创新机制,实行联防联治和综合治理;宽严相济,给政府预留政策调整空间。大家认为,该条例草案经过长时间的讨论、研究、修改,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修改,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经审议,会议决定通过《茂名市高州水库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审议了《茂名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决议加强整治小东江污染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级2016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