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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5-10-14期 第A5版:财富周刊

国企改革时间表与“十三五”规划相呼应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三五期间,将是国企国资改革的重点实施阶段,其难点是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问题。”
  9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一轮国企改革正式全面开始。各方预计明年开始,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指导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指导意见》设定的时间表与‘十三五’规划时间段相吻,同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表相呼应。”李锦称。
  李锦表示,“十三五”期间,国企改革焦点是经营权,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来寻找活力,最后落脚点是“活力”二字。一个是路径,一个是目的,这两个要素是顶层设计的基本和决定要素。
  “所有权与经营权放开是改革的真谛,但这是一个挑战。此轮国企改革中突出管资本,就是管增值,这是所有权理论的创新。”李锦表示,以管资本为主,企业的经营原则上就不管了。实际上就是政府与企业分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
  李锦表示,从《指导意见》来看,分类是为了让企业与市场深度融合,让活力迸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的内在活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引入各类资本的外在活力;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是清理堵塞,造就新的活力,让“营”这一目标得以实现。这四大部分,实际上都是从解决经营权入手的,是围绕活力来说的。
  中金公司表示,“十三五”规划将秉承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的基本精神,其主要原则和重点领域包括发展“质”与“量”并重,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全面改革是核心,建立与现代经济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鼓励自主创新;以点带面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加强环保和资源节约;建立更加开放和有韧性的经济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