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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5-10-12期 第B1版:社会

一男子借故打伤镇村干部

潜逃数日后投案自首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杨振文
  本报讯 近日,涉嫌借故殴打镇村干部致伤的茂南区山阁镇某村村民李某龙,在畏罪潜逃数日后,因民警和亲属做工作感化,幡然悔悟,主动到茂南公安分局山阁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向警方交代了其借故殴打镇村干部致伤的作案经过。
  据了解,今年9月22日上午,在茂南区山阁镇烧酒村委会办公室,该镇2名驻村干部与3名村干部一起,组织该村委员会村民集中填写新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约上午10时,喝了酒的村民李某龙,也象其他村民一样来到村委会填表。可是,当李某龙从村干部手中接过原有底册,打算对着底册填写登记表时,发现户主是他名字没错,但字太小,而下面栏目内容字却较大,不相对称,并且家庭成员栏把他的名字排在最后。李某龙认为,自己是一家之主,却把其名字排在最后,这是对其不尊重。为此,李某龙借故大发雷霆,埋怨镇村干部不会做事,不会做工作。顿时,他挥拳将在现场的5名镇村干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其中2人为轻微伤。李某龙作案后畏罪潜逃,被打村干部及时打110报警。
  接到案情指令的山阁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搜集证据,搞好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目击证人,并立寻衅滋事案件展开侦查。为了敦促犯罪嫌疑人李某龙早日归案,该所所长带领民警日夜侦查布控,并先后2次登门到李某龙家,做其亲属思想工作,动员其回来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经反复动员做工作,李某龙摄于政策威力,终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龙(男,53岁)对殴打镇村干部致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李某龙执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