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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5-10-12期 第A4版:国内

天津发布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禁止新扩建制浆造纸制革 染料农药合成等生产项目

专门对“水污染事故预防与处置”作出规定

  新华社天津10月11日电《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本月12日起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四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10章、95条,将于2016年初提请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绍林介绍说,条例草案对水污染防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禁止新建、扩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四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已建成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等生产项目,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关闭。
  为吸取“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条例草案专门设立了“水污染事故预防与处置”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