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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10-05期 第第05版版:综合新闻

高州宝光街道抓依法征费促计生上水平

本报讯(记者张翠玲通讯员梁林桂贾粤江)高州市宝光街道党委、办事处坚持依法行政管理计划生育,特别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方面,坚持做到宣传教育经常化、依法征费规范化、执法结果公开化,有效地制约和震慑了违法生育行为。两年来,该街道共发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685份,征收社会抚养费450人,无出现1例计生案件的复议、诉讼、信访案件。该街道连续两年分别被茂名市、高州市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为提升街道干部依法行政水平,该街道每年邀请高州市计生局法规科的领导对街道办干部进行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规讲解释疑,实现了专业培训不间断。同时,充分利用“双节”宣传、大型纪念节日宣传的有利时机,发挥信息、标语、宣传车、咨询台、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法规知识。 该镇所有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都必须按照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征收(或处罚)决定书、送达、申请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进行。三年来,该街道共发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1089份,立案86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8宗,无一例因程序不当、手续不完备等原因被计生局或法院否决。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坚持“一事同人、统一标准”的原则,有效地解决了“亲情关”、“人情关”难把的问题。严肃纪律,一方面健全完善了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细化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大征费力度,对个别拒交社会抚养费的“顽固户”坚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维护了计生法规的严肃性。今年来,该街道共有政策外出生30人,已发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30人,已缴交社会抚养费24人,有效地震慑了政策外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