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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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21期 第第02版版:要闻

我市召开学习贯彻新《保密法》动员会

陈淑芬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本报讯(记者 陈牧云)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学习贯彻新《保密法》动员会。会议传达了省学习贯彻新《保密法》动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下一阶段学习贯彻新《保密法》工作。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委保密委员会副主任陈淑芬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委保密委员会成员以及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属有关企业、中央和省驻茂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各县(市、区)委保密委员会主任等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1988年实施以来,对于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密工作面临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今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于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保密法》充分总结吸收近年来保密工作理论和实践成果,借鉴了国外保密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针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体现着明显的时代特征,是搞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法律保障。 陈淑芬在讲话中就我市如何学习贯彻新 《保密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确保新《保密法》学习贯彻宣传到位。国家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觉悟,学习贯彻好新《保密法》,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二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学习宣传新《保密法》活动引向深入。在前一阶段我市学习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各地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好学习宣传新 《保密法》系列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各种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宣传活动。三要科学谋划,乘势而上,全面推动我市保密工作上新台阶。要创新举措,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查漏补缺,建全保密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建立监督预防机制;加大投入,强化技术防范体系;提高素质,重视保密队伍建设;明确责任,落实追究问责制,推动我市保密工作科学发展。 会上,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王晓红就新《保密法》作了专题辅导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