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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8-04期 第第03版版:社会新闻

市教育局再次发文重申

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明 通讯员 梁镇源)近日,市教育局再次发文,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 《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 》 (粤教基函 [2010]74号)的要求,严格执行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未成年学生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集体补课,加重未成年学生的学习负担”的规定,不得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 (含租借)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凡有上述行为的学校、教师,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市 教育 局要求,各县 (市、区)教育局近期要 组织一次 专项 检查,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进 行全面检查。市 教育局专门 设立了 “中小 学生 节假日 补课投诉电话 ” (投诉电话为2273467),并根据投诉情况进行 暗访和抽查。对 违规学校,一 经查实,立即通报批评,并责 令当地 教育行政部门严肃 处理,视情 节轻重,对 违规的校长、 教师进行通报批评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