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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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7-31期 第第02版版:要闻

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下“猛药”动真格

一批工作不力的基层领导干部被问责

本报讯 (记者张翠玲 通讯员 徐泽生) 近日,从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依据《 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各县(市、区)委和茂名农垦局党组按照干部任免管理权限,对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的镇(街道)和农场的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处理,共问责63人。其中,免职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不得提拔、不得平级调动、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称职等次28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不得提拔、不得平级调动3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不得提拔2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评奖、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8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17人。 对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镇相关责任人化州市长岐镇原党委书记和原分管副镇长给予免职处理,原镇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电白县霞洞镇原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和岭门镇原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给予免职处理;现任岭门镇长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不得提拔,不得平级调动,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等次。 对2009年度被“黄牌警告”的镇(街道)相关责任人茂南区山阁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茂港区七迳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信宜市新宝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金垌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高州市潭头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化州市同庆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石湾街道党委书记、街道办主任和分管领导,电白县霞洞镇长、镇分管领导,观珠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不得提拔,不得平级调动,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等次。 对2009年度被“提醒注意”的镇相关责任人化州市良光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电白县树仔镇长和分管领导给予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 不得提拔的处理。 对2009年度被列为“重点管理”的镇相关责任人茂南区鳌头镇原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茂港区小良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信宜市合水镇党委书记、原分管领导,高州市长坡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化州市杨梅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电白县望夫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给予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的处理。 对2009年度被“黄牌警告”的红旗农场场长、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计生办主任以及对给予“提醒注意”的曙光农场原场长、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计生办主任给予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评奖,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的处理。同时红旗农场、曙光农场一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单位和党务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