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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7-28期 第第09版版:国际/茂名公路

年票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在我市实施已经一年多时间了,经过有关单位的广泛宣传,大部分群众对年票制工作都表示理解和支持,但也有部分群众对此表示不理解。比如:一些人将年票与燃油税(俗称养路费)混为一淡,错误认为既然政府已经征收了燃油税,再征收通行费年票属于重复收费;还有一些群众认为公路基础设施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设施,政府理应无偿提供给群众使用,不能征收年票。其实,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片面的。 但凡每一新事物的出现,必先有其产生的根源。新中国成立之初,积贫积弱,百废待兴,人民生活贫困。为了能迅速改变这种落后局面,我国当时所有事情都实行举国体制。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也是这样,由政府全程投入,再由政府向车属单位征收一定数额的养路费用于道路维护,这是国情而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但公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与经济发展步伐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现。改革开放之初,政府财力薄弱,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有限,因而大大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为了打破交通瓶颈,“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便应运而生。之后,收费公路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我市的收费公路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起来的。这些收费公路,构成了我市公路网的主骨架,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同全国、全省各个地方一样,我市随着收费公路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地域性经济格局被打破,城市不断扩张,也出现了收费站点的设置过多过密欠缺合理性的现象。如何解决人们出行需求与收费站点过多的矛盾?如何让收费公路可持续发展?这一系列问题自然而然摆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学习兄弟市推行的经验,撤并收费站,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市政府及时果断地作出了决策。 可以说,年票制的产生,顺应了发展潮流,是历史的产物,也是新时期的产物。它必将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一定范围里存在。因为:第一,年票制作为政府行为,有它的合法性、合理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天经地义,年票制的实施只是收费方式的转变而已;第二,我国虽然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国力不断增强,但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财政投入的民生工程还很多,政府财政不可能完全倾斜于公路建设,更不可能一下子从财政里拿出一大笔资金来收购收费公路,只要有收费公路存在,年票制就会存在;第三,收费公路大多是地方主干道,它构成了地方公路网的主骨架,即使你的车并不行驶在收费公路上,你同样享受到收费公路所带来的资源,因为没有强大的公路网作后盾,群众的出行便捷、客流业和物流业的发展以及汽车工业的发展,都将成为一句空话。 (冯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