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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7-27期 第第07版版:党报热线/福彩乐园

短评

行政不作为就是严重渎职

宏 声

化州市林业部门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两条自然村的山林权属争议后,收取了村民办证费用,却拖了13年不予办理砍伐证,甚至一拖再拖不愿退回收取的费用,引起村民强烈不满。这一事件反映出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缺乏基本的责任心,行政不作为,没有真正落实“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归根结底,是心里没有装着群众,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依法办事,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天职,不依法为群众办事,就是行政不作为。朱砂圩村的村民依法申请砍伐许可证,而且按规定缴纳了办证费用,化州市林业部门理当给予办理。化州市林业部门不予办理的理由是克礼美村对法院判决不服,坚持认为这片山林归他们所有,而且阻挠干扰朱砂圩村砍伐,为了防止引起更大矛盾,不得不中止砍伐许可。这一拖就是13年。13年间,朱砂圩村的村民代表多次找林业部门要求办理砍伐许可证,均未如愿,眼睁睁看着成材的桉树慢慢老化,错过最佳利用期。不办证也罢,你收人家的钱总该要退还吧?可化州市林业部门竟然当起了“老赖”,任你怎么催,就是不肯退还朱砂圩村民申请砍伐证的办证费,理由是财政困难,没钱退。村民要求退还的是他们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与政府财政有何关系?收了群众办证的钱却不办事又不退钱,实在有损政府的形象。 这一事件彰显一些基层组织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人民群众之间因为利益引起矛盾纠纷,甚至在法院已经作出了最终判决后矛盾依然没能解决,本属正常。不正常的是,我们一些基层组织,因为害怕“出事”不敢主持公道调解矛盾,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为息事宁人遮掩搪塞,能拖一日是一日。从表面看是行政不作为,其本质是严重的渎职。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的基层组织,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如果不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如果不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就会离群众越来越远,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就会失去赖以存在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