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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04期 第第13版版:电白观察

电白县着力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

去年节约259万元

本报讯 近年来,电白县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 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据统计,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2009年政府采购98宗,采购金额2929万元,比上年增加206万元,增长7.6%。通过实施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59万元,节约率为8.13%,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拓宽。一是物资类采购管理不断完善,将教科文、农林水、公检法各线的设备采购基本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二是工程类采购有所突破,特别是首度将各种网络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三是服务类采购有新推进,将红树林建设,公益林病虫防治等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电白县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着力加强政府采购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采购程序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范准则,强化规范运作,并在县政府另行组建了县政府采购中心,成功实行“执管分离”,理顺了职能关系,明确了采购机构、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单位自行选择招标采购机构,及时公开发布公告信息、中标成交结果等采购信息,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采购工作中得到落实,努力打造阳光工程。(张永有 廖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