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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10-09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台湾高院将重审是否延押陈水扁

新华社台北10月8日电 (记者 陈斌华 应坚)台湾高等法院上月24日在移审庭裁定将陈水 扁继续羁押3个月,陈水扁提起抗告。台湾 “最高法院”8日以 裁定 延押理由不 够严谨完整,宣布 撤销 台湾高院裁定。 台湾高院依照规定将在24小时内重开陈水扁羁押庭,陈水 扁会否继续被收押再度 成为岛内关注热点。 台湾“最高法院”撤销高院裁定的理由包括:高院法官审理时没有清楚交代陈水扁为何会逃亡;洗钱部分,高院合议庭也没清楚交代;陈水扁身为卸任当局领导人,仍有安全保卫人员随行,因此应不会逃亡。 台湾高院发言人温耀源随后表示,“最高法院”撤销高院羁押裁定后,承审陈水扁弊案的合议庭将重开羁押庭。据此间媒体报道,台湾高院于8日傍晚前往台北看守所提讯陈水扁,最快在晚间召开陈水扁羁押庭。 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 “机要费”贪腐案、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洗钱案等陈水扁及家人涉及的多起弊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一审均被判无期徒刑,并各被并科新台币2亿元、3亿元罚金。 随后,陈水扁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台北地方法院9月24日上午将上述弊案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向陈水扁家 “买官”等案,移审台湾高院。台湾高院合议庭经过数小时的庭讯,于当天晚间以羁押理由仍在,作出继续羁押陈水扁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