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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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6-19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茂名实行公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拉开序幕

7至10月为今年年票缴费时间

本报讯(记者 张越 通讯员 莫志远曾进 )记者昨日从茂名市车辆通行费实施年票制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申报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已经省政府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止开展全年年票的收缴工作,我市成为全省第14个公路车辆通行费实施年票制的地级市。副市长黄心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茂名市整合公路收费站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问题的复函》、省物价局 《关于茂名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会议指出,实行年票制后,茂名境内的国道207线杨垌、国道325线寨头、省道280线潭莲、山阁、省道291线铜鼓岭、省道372线玉岭6个收费站将撤销,只保留国道207线南郊、文仔山、国道325线电城、省道284线石湾、省道283线石板、省道281线坡心6个收费站。年票制将对茂名籍机动车辆统一收取通行费年票,长期 (指滞留时间三个月以上)在本市行驶的非茂名籍机动车辆应参照茂名籍机动车辆收费标准购买车辆通行费年票。 会议指出:我市实行年票制,一是有利于解决收费站“围城”的问题;二是有利于维护路产路权;三是有利于公路养护建设;四是有利于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五是有利于减少公路收费成本;六是有利于促进公路建设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提高认识,积极支持我市实施年票制工作;二要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三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实施年票制的工作;四要精心组织,妥善做好实施年票制的工作。 会上,市交通局领导就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公路管理局领导就我市车辆通行费实施年票制作了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