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10版版: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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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6-18期 第第10版版:房产

楼板开裂、外墙渗水……诸如问题与开发商协调未果

我市11业主联手愤起维权

●后经市消委会调解终得解决●据了解,我市近年房产行业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

本报讯 (记者 海洋 通讯员 卢伟清)新房入住不久,就发现楼顶有裂缝;每当刮台风下大雨,住户就惴惴不安,生怕雨水又渗透墙壁……市区文明南路新湖一街某商品楼的11名业主面对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商品房集体进行维权,经市消委会调解,房产开发商终承诺免费帮11名业主维修住房。 镜头回放:新房遭遇“质量关” 俗话说,“乔迁之喜”,市民黄先生乔迁新居后却苦不堪言,怎么也 “喜”不起来——入住后不久,他与同住市区文明南路新湖一街某商品楼的一些住户不约而同地发现,新房楼板有大小不一的裂缝。难道花了大价钱买下的新房有质量问题?随后,台风季来临,一场暴雨证实了他们的担心:大量雨水渗进房子的西墙,刚刚装修好墙裙开始变形、脱落! 新建成就渗水,这样的房子怎么能住人?闷闷不乐的黄先生等人发现,这栋商品楼共有11名业主的新房存在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都是2003年初至年底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商品房。 11名业主商量后认为,他们购买的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由出售这批商品房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维修。同时,11名业主提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房产商应该将强行占用且出租给他人做生意的该商品楼西通道还给众住户,并为众住户办理土地分割证。但他们多次联系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派人来处理上述问题,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本不予理睬。 消委会介入:数年维权终得说法 由于不知道该向谁投诉,黄先生等11名业主向多个部门反映过情况,但都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2008年9月28日,在其中一名业主的提议下,黄先生等11名业主联名到市消委会进行投诉。 对黄先生等人的集体投诉,市消委会很重视,但多次尝试调解均不成功。2009年2月26日,市消委会依法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发出投诉查询函,查询该商品楼的质量验收情况。2009年3月4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监督人员会同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勘查,并向住户了解情况,证实该商品楼确有楼板开裂、外墙渗水等现象。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对该商品楼存在的质量问题作出具体处理方案。 2009年5月21日,在市消委会再一次调解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黄先生等11名业主达成协议,免费为11名业主维修楼顶裂缝和楼房所有漏雨的地方,并承诺该商品楼全部住户交齐款后,搬通西边通道还给众住户,并为众住户办理土地分割证。 消费精明眼:买房知多D 市消委会秘书长廖党说,近年来,茂名地区消费者对房产行业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而房产行业消费投诉往往是最难解决的。黄先生等11名业主最后能够维护自身应得权益,与他们懂得维权、积极维权是分不开的。 廖党提醒消费者,买房是大宗消费,要谨慎进行。首先,消费者签订买房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弄清各项条款,房地产商的口头承诺也要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并针对违约情况在补充协议中设定赔偿条款,拒绝不合理条款。其次,要求房产商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完整的房产证、房屋质量保证书、土地分割证、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证书,并妥善保存好有关房产的广告单、宣传单等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