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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6-18期 第第04版版:国内

江西:特殊情况下夫妻可申请再生一胎

据新华社南昌6月17日电 (记者沈洋、赵菁菁)《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配套文件日前向社会公布,其中《特殊情况的夫妻申请再生育一胎的 审批制度 和程序》最引 人注目。据悉,在不违反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属于特殊情况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胎。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个特殊情况不同于《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允许生二胎的情况,但必须符合4个条件,即与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显抵触;情况确实特殊,不会引起群众攀比;证明其情况特殊的各种材料完备、齐全、真实;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的群众、所在单位、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认为应作为特殊情况予以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