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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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6-15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茂名市人民政府二OO 九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士官布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关于做好2009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今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士官工作布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 (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招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收人员的政治、身体条件。思想进步,历史清白,现实表现好,经政审合格。身体无严重疾病和生理缺陷,身高162厘米,体重50千克以上,经体检合格。 三、招收程序。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四、主要招收的专业。今年主要招收汽车类和通信类等专业。 五、招收办法。6月10日前组织进行报名;6月10日至6月30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和确定预招对象等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择优批准入伍。 六:应征服兵役,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每一个符合招收条件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要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踊跃报名参军;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各院校要主动密切配合,保证招收士官工作顺利开展,对破坏招收工作者,将依法惩处。 此布 茂名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